2013年10月23日

Want to do & Have to do




想做的事若也是應該做的事,那就再好不過了。

應該做的事,不是指像工作那樣被人指派的事,

而是像要完成一個理想般,自主去做的事。

有時做了想做的事固然愉快,但若耽誤到真正應該做的事,

浪費了時間精力,離目標越來越遙遠,甚至迷失方向,那就得不償失了。